水上交通安全信息 | 关于北方海域秋冬季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提示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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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节我国北方海域寒潮大风、大雾、低温冰冻等恶劣天气频发,事故、险情发生几率增大。秋冬季恶劣天气对船舶航行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相关船舶在秋冬季节应做好相关应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恶劣天气对船舶安全的影响。

 

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15年10月12日1000时许,黄骅港海域38°21.35′ N/118°03.00′E(概位)处,江苏泰州籍干货船“俞垛96”轮 与一艘供油船在供受油作业过程中,“俞垛96”轮发生爆炸 /火灾事故,船尾上层建筑被炸后翻扣于船舶机舱与后货舱 之间,机舱严重受损,后进水导致船尾坐浅,仅船头露出水 面,该轮于12月7日起浮脱浅。事故造成“俞垛96”轮船上1 人死亡,可能1人或2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约403.7万元人 民币,构成一般等级事故。

 
案例二
 

2020年11月18日1900时许起,秦皇岛欣瑞海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程瑞8”轮在丹东港1号油轮锚地锚泊(概位N39°37′53″,E123°57′30″)时受狂风巨浪影响发生走锚,2300时许,该轮漂移至丹东獐岛东北方向约1.3海里处发生搁浅(概位N39°48′38″,E123°50′13″)。本次事故无人员伤亡,未造成水域污染,直接经济损失约600万元人民币,构成一般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案例三
 

2015年11月22日0433时,日照金茂船务有限公司所有的“华东26”轮航行于渤海途中,受大风影响,相继在38°56´.2N/ 118°54′.1E和38°48′.9N/118°46′.9E及38°48′.2N/118°45′.9E处发生左锚及锚链、舵叶和右锚及锚链掉落入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人民币。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

案例四
 

 

2015年12月3日0500时,由天津KH海运有限公司所属“B”轮拖带的东莞市HL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所属“A”轮在普兰店湾避风期间自沉。事故导致“A”轮沉没,船上15人自救上岸,无人员伤亡,未造成水域污染,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730万元。事故等级为较大事故。

 

安全提示
 
 
防抗寒潮大风方面
 
  • 1.船舶无论是航行中还是锚泊、靠泊时,要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发展动态、强度大小和影响范围,做好预警信息的接收,提前制定完善防抗措施,抗风能力弱的船舶要提前准备防抗寒潮大风工作。

     

  • 2.加强寒潮大风期间船舶值班,密切监控自身船舶及周边船舶动态,全面掌握船舶周边状况;及时应对存在碰撞、大风走锚风险,对发现的其他船舶存现的危险情况及时做出警示提醒。

     

  • 3.严格执行海上交通管制制度,按照海事管理机构要求暂停船舶进出港、暂停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加强锚泊值守、保持锚泊安全距离。

     

  • 4.注意航标异常情况,对于发现或获知的航标移位和故障等信息,及时通知海事管理部门,并提醒过往船只。

 

 
防抗冰冻方面
 
  • 1.密切关注航经海域海冰发展趋势、强度变化和影响范围,做好防滑物资储备,防冰冻措施落实到位。

     

  • 2.船舶航行前应对主机、舵机和航海仪器进行认真检查,特别是对温度变化反应敏感设备的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 3.船舶保持合理压载,航行过程中采用内循环冷却方式,没有内循环设备的船舶,要注意将海底阀换到低位。吃水小的船舶还应加强对海底阀的检查,及时清理碎冰,防止入水口堵塞。

     

  • 4.驾驶员要充分评估冰凌尤其是大型冰块对船舶操纵的影响,应对浮冰、流冰等环境因素进行充分分析,必要时可申请拖轮破冰护航等手段保障航行安全。

     

  • 5.在冰区锚泊应合理选择锚位,加强锚泊值班,避免船舶锚泊期间被浮冰困住或发生断链丢锚等险情事故。

     

  • 6.港口生产部门要加大港池及航道内的破冰频次,避免浮冰积聚,减少浮冰对进出港船舶操纵的影响。

 

 
防范船舶碰撞方面
 
  • 1.航运公司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船员培训,重点加强值班人员的专业技能、应变能力培训,提高值班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

     

  • 2.船舶要高度重视能见度不良、航经施工区、渔船作业区、进出港时的防碰撞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冒险航行。

     

  • 3.施工船舶严格遵守涉水工程作业条件,严格规范航行秩序,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航行安全。

     

  • 4.航线设计时尽可能避开渔区,包括渔船作业区、渔船密集航行区、养殖区等,减少与渔船相遇的机会。

     

  • 5.做好锚泊值班工作,密切关注周边船舶动态,尤其注意渔船穿越锚地行为,提前做出警示提醒。

 

 
防范船舶火灾方面
 
  • 1.要加强船舶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检查船舶室外消防管路在低温天气中是否已排空,泡沫灭火器是否合理存放,船舶电器、电路是否存在损坏、老化、短路等问题。

     

  • 2.做好明火作业、供受油作业安全措施落实,禁止船员私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 3.杜绝船员使用明火取暖,电炉、电暖气、电褥取暖等现象,严格船员用火用电安全,避免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