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动力船舶检查指南(十一)电池舱的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动力电池舱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的检查与维护保养要点
背景简介
动力电池舱通风系统一般采用钢质或其他等效材料制造,并应确保电池舱的所有空间都能得到有效的通风,一旦发生火灾,还应具备快速的隔离通风的功能。电池动力船舶的电池舱是船舶安全运营的动力心脏,因此对于电池舱在防火要求上的安全防护与普通船舶A类机器处所的防护同样严格。为更快、更准的探测到动力电池舱中的火灾险情,电池动力船舶同普通船舶一样通过安装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进行火灾探测。
通常动力电池舱中的探火系统应安装火灾自动探测器,但海船及以下类型内河船舶还应安装手动火灾报警装置:1、旅游船、客滚船及船长大于等于30米的其他客船;2、滚装货船及总吨大于等于2000的其他货船;3、总吨大于等于1000的油船;4、主机功率大于等于735KW的自航工程船和推(拖)船。
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可以帮助船员尽早的发现火情,起到及时探测、快速报警、减少火灾的损失的作用。探火及报警系统的有效维护及运行可及时探测着火源处的火灾,并发出安全离开和灭火行动警报,这对于电池动力船舶的安全运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检查要点:
检查动力电池舱是否安装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探火系统的设计和探测器的安装,应在动力电池舱的任何部位以及在电池工作的正常状况和环境温度范围内所需的通风变化下,当开始发生火灾时能迅速地探出火灾征兆并进行报警;
检查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是否由两路供电,其中一路是否由其服务区域以外的电源供电。应急电源对系统的供电时间应满足内河船0.5h、沿海货船3h,近海货船6h,沿海客船6h、近海客船12h的最低要求;
检查火灾探测器是否为感烟探测器,或感温与感烟探测器组合的形式;
检查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是否使其性能受舱壁、通风口等的影响,探测器的探测范围是否有效覆盖电池舱;
检查根据前述要求需在动力电池舱(室)内设置手动火灾报警装置的船舶是否按要求设置;
检查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的报警功能是否正常,对于海上客船的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应具备远程逐一识别电池舱的每一探测器及手动报警装置的功能,对于海上货船至少应表明已经动作的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所在的区域;
检查船舶是否配有专用的探火系统测试工具;
检查船员是否按照维护保养周期对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进行周期性检查及并开展维护保养工作。
船员维护保养要点
检查测试动力电池舱内探火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船员可以通过系统自检或通过专用工具测试电池舱内探测器是否可以触发火警报警信号;
检查测试报警系统区域识别功能是否正常,船员可以通过测试电池舱内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来查看每一独立的电池舱是否可以在报警面板提供单独的报警指示;
日常船舶运营中探火系统产生的报警信号应及时消除,对于因维护保养需要对探火系统的区域隔离,在维护保养结束后应立刻复位,确保探火系统的有效运行;
船员应按照要求对系统进行周期性检查及开展维护保养工作。在日常电池舱巡检中应注意探火系统设备外观、工作指示状态是否正常的检查;
核查船舶配备的专用测试工具是否充足、有效;
船员日常应根据规则及公司制度要求加强电池动力舱火灾险情应急操作,熟练掌握探火和失火报警的系统的信息甄别,能够做到熟悉警报显示位置与船上实际位置的相互对应,确保在发现险情时能第一时间启动应对锂电池火灾险情的应急预案,迅速在现场,确保电池动力船舶运行安全。